招标公告
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项目备案证明盘县行备(2024)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盘山县瑞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监理 。 2.2建设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 2.3项目规模: 盘山县水利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盘山县绕阳河防洪工程:治理范围为绕阳河干流左岸盘锦市段中盘山县段,上游起始于张家西排灌站,下游终止于曙光中心闸站,治理河长17.03千米,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加高培厚16.20千米;堤坡防护长度5.43千米;道口改造9处;新建防汛储料平台7处;穿堤建筑物改造7处;堤顶路路面硬化9.87千米;堤顶路路面加宽6.32千米;新建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等。(2)盘山县水系防洪工程:月牙河上游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下游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大羊河上游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下游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锦盘河、西鸭子河、丰屯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河道连通水系工程30.70千米;环村水系连通工程17.52千米;河道清障及清淤总长74.00千米;生态护岸治理长度103.30千米,工程护岸治理长度22.22千米;维修改造铁西站、拆除重建马仗房站、新建锦盘河口站、维修改造羊圈子镇东升站;新建丰屯河节制闸、锦盘河口节制闸、月牙河节制闸、月沙连通河节制闸及胜利一干节制闸等5座节制闸;新建水系连通涵闸6座;新建倒虹吸闸2座;新建环村水系连通进出口水闸5座;重建倒虹吸2座;新建倒虹吸5座;新建后杨村跌水坝1座;西鸭子河、丰屯河及月沙连通河堤顶路面修复总长50.60千米。(3)盘山县太平河防洪工程:治理河道总长30.40千米,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新建固脚工程2段,总长7.60千米;新建生态护岸2段,总长15.20千米;河道清淤疏浚30.40千米;维修穿堤建筑物3座;拆除重建穿堤建筑物5座。(4)盘山县鸭子河治理工程: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鸭子河东支两岸堤防加固,左岸堤长7.10千米,右岸堤长7.10千米,共计14.20千米;鸭子河两岸堤顶路维修,左岸堤长5.56千米,右岸堤长5.63千米,共计11.19千米;鸭子河东支顶头闸拆除重建1座,穿堤建筑物改建8座,河道清淤15.91千米。3、农用地提质改造工程(1)建设规模:农用地提质改造8400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支渠铺设模袋混凝土衬砌6条,总长度2.40千米;末级渠道铺设暗管189条,总长度43.26千米;新建分水闸5座,圆管涵6座,方涵6座:拆除重建渡槽1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砂石路1条,长度0.45千米。(4)土壤培肥工程:项目区8400亩全面积实施,采用机械深耕进行土壤培肥。。 2.4招标范围: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 2.6监理服务期限: 开工时间2024年10月28日竣工时间2025年6月28日,总工期243天 。 2.7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2.7.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1 万元(人民币)。 2.7.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4 年10 月 23 日16 时30 分前完成交纳。 2.7.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7.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他:(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12 日 16 时 3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网站名称和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 http://202.97.171.175/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6.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 http://202.97.171.175/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 8.1(A)招标人定于 2024年10月14日上午09:30 (具体时间)在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四单元2401 (招标答疑会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交通工具 自备 ,食宿自理,请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盘山县水利局 ,办公电话13028253335 。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盘山县瑞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18742331222 传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427-3257345 传真: / 电子邮件: lnyszb06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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