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陆港化肥产业项目和满洲里陆港粮油产业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满洲里国际物流产业园区内口岸国际物流中心(平行车)项目用地以南,伊泰中俄农产品贸储基地项目用地以北,骏达路以东,骏业路以西。
2.3建设规模:
满洲里陆港化肥产业项目: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化肥大颗粒加工厂房、综合办公楼、化肥原料散装仓储库及配套仓储物流加工设施设备。配套购置4条大颗粒钾肥加工生产线(生产车间)。
满洲里陆港粮油产业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房仓、提升塔、钢板仓组、火车装车楼及配套仓储物流设施设备。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审核完成。
2.5服务范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实施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结算及财务决算管理、资料整理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和本企业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相关资质证照电子版在投标人主体库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详见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投标人应对其主体库内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配备所有专业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等相关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或银行存款回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除银行转账形式外,允许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法定可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形式。如选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并备注“造价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项目名称:满洲里陆港化肥产业项目和满洲里陆港粮油产业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A1507812024101101001
标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金额(元) |
满洲里陆港化肥产业项目和满洲里陆港粮油产业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户名:满洲里口岸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155657842761 开户行:中国银行满洲里市香格里支行 | 70000.00 |
说明:(1)因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未启用投标保证金(含电子保函)平台功能,在此功能未启用前暂由招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工作。
(2)如选用除银行转账外的其他方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担保的原件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担保的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内蒙古永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贾慧敏,联系电话:0471-3292917),投标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3)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保证金业务。
(4)保证金计算方法: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不超过2%收取。
(5)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470-6261619/4009980000)。
5.2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3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除外)。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根据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潜在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前,应认真阅读《全区统一工程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为https://ggzyjy.nmg.gov.cn/msym/mzlsggzyjyw/bszn_5122/czzn_5126/202407/t20240710_38727.html(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新系统使用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注意和原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区别使用。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不见面开标室(满洲里市财政大厦四楼)。
7.3开标室: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不见面开标室(满洲里市财政大厦四楼)。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具体操作流程见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https://ggzyjy.nmg.gov.cn/msym/mzlsggzyjyw/bszn_5122/czzn_5126/202407/t20240710_38727.html)。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话13624801355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满洲里口岸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满洲里市互贸区公路口岸办公区内办公楼一楼103室
联系人:邵周君
联系电话:1362480135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郭耀华、侯建霞、贾慧敏、张晓东、吴佳丽、侯超波、崔虹
联系电话:0471-3292917
电子邮箱:yzzb@yzcpv.com
行政监督部门: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建设大厦604
联系人:王国平
联系电话:0470-6217859
附件: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