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本发改发【2024】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中压管线、庭院管线、外挂管及户内安全设施。其中新建中压管线22030米,管径DE160-DE200:管材为PE管,管网哨兵153套;新建庭院管线18270米,管径DE90-DE160,管材为PE管;安装外挂管44723米,安装11136户DN15引入管11136米,安装物联网智能表11136块,自闭阀11136个,不锈钢波纹连接软管11136根,燃气报警器11136部,安装熄火保护装置11136个。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1024250001001
|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 10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2 |
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15日开工至2024年11月25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GB1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资质(注:在有效期内的新、旧证书均可)。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独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5、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正文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6、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万元 2.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程鹏 姓名:梁菲 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 单位:辽宁慧鑫项目管理有限 和城乡建设局 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慧鑫项目 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镇政府路69号 镇政府路6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程鹏 联系人:梁菲 电话:15941481456 电话:024-44585070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梁菲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445850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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