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四基四化建设工程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陕西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14
项目业主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招标代理
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概况

四基四化建设工程项目(EP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CG-FM-2024087

项目名称:四基四化建设工程项目(EP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四基四化建设工程项目(EPC)):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修工程四基四化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3,8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四基四化建设工程项目(EP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则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四基四化建设工程项目(EPC))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0)特定资格要求:
选择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下述两项资质。选择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提供下述相应资质:
1)设计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下午 12:00:00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对待。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音响和拾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个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见本章第十四条第5款备注(1))。

5、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

6、供应商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播放器下载链接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uid=55aa4e06-c384-4005-bcb9-48932d410fd4)。

(二)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

联系方式:029-88489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88661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8661246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四基四化建设工程项目.pdf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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