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智慧纪检监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地区:云南 丽江市
类型
EPC
分类
智能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16
项目业主
中国共产党华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
华坪县智慧纪检监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华坪县智慧纪检监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本项目使用位于中心镇楠木村三组的华坪县纪委办公楼1栋,该建筑物共六层(地下一层,地面五层)建筑面积380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在原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走读式”谈话室信息化建设暨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含以下系统建设:1桥架综合布线系统;2光网络系统;3机房工程;4谈话系统(含谈话室装修);5会议系统;6安防系统;7网络安全系统;8空调系统;9配套办公设备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0-16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8-61219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华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人:高礼良
办公电话:159127815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由晓楠
办公电话:15891835298移动电话:1589183529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700202400292001001
标段名称:华坪县智慧纪检监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四楼华坪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68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使用位于中心镇楠木村三组的华坪县纪委办公楼1栋,该建筑物共六层(地下一层,地面五层)建筑面积380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在原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走读式”谈话室信息化建设暨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含以下系统建设:1桥架综合布线系统;2光网络系统;3机房工程;4谈话系统(含谈话室装修);5会议系统;6安防系统;7网络安全系统;8空调系统;9配套办公设备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安全B证,在有效期内),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工程师(电子智能化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业绩要求:
其他: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信誉要求2.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被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承诺书)3、财务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其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当年不提供;3新成立公司不满1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其他要求:(1)承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完工之前不得擅自变更(若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的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原投标文件条件;若未达到原投标文件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等相关内容作出相应承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2)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设计人员配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拟投入人员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3)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提供相应承诺。(4)依据华政办发【2018】14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华坪县人社局或企业注册地人社局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证明出具日期在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并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书面承诺,对于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上传).pdf2024-10-14 10:32:3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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