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大泉湾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地区:新疆 哈密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16
项目业主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伊州区大泉湾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布时间:2024-10-16 00:00浏览 0伊州区大泉湾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050024101000430001)  一、招标条件本 伊州区大泉湾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4101000430001)已由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区发改城建【2024】28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00.0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州区2.项目规模: 道路工程3932米,排水管网6142米,给水管网6561米,通讯土建10222米,电力工程10000米。围墙工程5580米,污水处理站一座(200m3/d)等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050024101000430001001标段(包)名称: 伊州区大泉湾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3932米,排水管网6142米,给水管网6561米,通讯土建10222米,电力工程10000米。围墙工程5580米,污水处理站一座(200m3/d)等附属设施。完成伊州区大泉湾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尚在有效期内的)(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工程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3)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2023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未完成,可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5)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提供);3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提供);4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5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6)联合体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8)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到 2024年10月23日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0:00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6877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启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环球国际1712室
联 系 人:闫学宁 联 系 人:刘春玲
电 话:15809024188 电 话:1870902588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10月1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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