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编号:GSGC-24-12-01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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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复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陈林 | 联系电话 | 1568288001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0-25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0-25 12: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国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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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复核 | GSGC-24-12-01 | 服务-设计 | 720000.0(元) |
公告内容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 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复核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复核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复核。 (二)项目地点: 北起柳树镇营儿村,南至红城镇华山村西至兰新铁路,东至浅山面山分水岭,涉及柳树镇、大同镇龙泉寺镇、红城镇4镇21个村 。 (三)项目 概况 : 项目建设区域涉及永登县柳树镇大同镇、龙泉寺镇、红城镇,总规模为11.66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理建设42922亩(包括旱地8059亩、水浇地34863亩);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18123亩;面山生态修复41832亩:特色经济林种植9639亩:花卉苗木种植822亩;生态廊道建设3206亩及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 二、招标内容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复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 加盖公章) ; (二)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测量)资质 ; (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四)投标人应具有同类工程业绩(2021年11月至今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 五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七)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须知 (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 二 ) 本项目 以 72 万元作为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复核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三 )投标人以总金额报价; ( 四 )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中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按实际中标价计算后支付; (七)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五、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3 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4 日 18 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 12 时 0 0分。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祁连路264号 联系人: 张 丽 电 话:0931-6412160 招标代理:甘肃国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祁连路264号 联系人:陈 林 电 话:1568288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