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竞选广安经开区2016年
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广前路市政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B段)工程竣工结算
内审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负责我局实施的广安经开区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广前路市政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B段)工程竣工结算内审服务,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竞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安经开区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广前路市政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B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送审金额:34472793.91元。
3.项目业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施审方式:驻地审计。
6.项目完成时限:自收到资料起20天内完成(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延误时间不计)。
7.公告方式和位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http://125.66.2.245/gasggzy/zfcg/)。
8.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7日。
二、投标条件
(一)参与投标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般要求:
1.在广安市范围内注册成立和运营,或在广安市范围内有驻区域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委托参与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1.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且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
2.投标单位自2021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以上房建项目或市政项目结算审计(核)业绩,且由审计机关确认的项目。
(二)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派出参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派出2名以上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工程造价资格证书、执业满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书面声明);
3.与受聘参与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
4.在出具初审结果前参审人员需驻审在我单位。
【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在供应商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指从公告开始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6个月,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投标单位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三、投标报价方式
(一)采用下浮比例法报价。对基本服务费和审减率估算5%的审减效益费分别报下浮比例A、B及下浮后的基本服务费与审减率为5%的审减效益费总价C。
(二)报价时,按照项目送审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并按5%的审减率估算审减效益费。
(三)下浮比例A、B不低于50%。
(四)计费方式:
实际结算服务费=基本服务费+审减效益费;
其中:基本服务费=送审金额*0.3%*(1-下浮比例A);
审减效益费=审减额*3%*(1-下浮比例B)。
四、评标办法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法,实行报价最低的中标单位。
若第一次报价中存在报价相同的情况,将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结果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注意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以此类推,直至选出中标单位。请竞选单位自备几份空白的签字盖章的表格,以备现场需两轮及以上报价。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请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活动近三年内(2021、2022、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公司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且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7.派驻2名以上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工程造价资格证书、执业满三年以上的参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8.派出参审专业人员近三年内(2021、2022、2023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书面声明)。
9.《报价表》(原件,需密封装订开标提供)。
以上资料请如实提供,格式自拟,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及本单位以后项目的参审资格。
六、报名方法及地点
有意参加本次竞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 10 月28日—2024年 10 月 30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六楼(612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30 日下午6:00。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31 日上午10:00,所有竞选单位在开标时间前签到,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审查。报价单签字盖章密封完好开标时提交。
八、开标地点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12 办公室(暂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826-2606959
附件:1.报价表
2.审计服务委托合同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报价表
(第 轮)
项目名称:广安经开区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广前路市政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B段)工程竣工结算内审服务
响应报价 | 基本服务费报价下浮比例A: 审减效益费下浮比例B: 总价C报价(小写): 元(保留整数) |
总价C报价(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实现服务效果所投入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等,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下浮比例不低于50%。
3.第二轮及以上轮次的报价,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不得高于之前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政府投资项目内部审计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内审第 号
签订地点: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办公室
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审计事项及要求
(一)委托审计项目
项目名称: 广安经开区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广前路市政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B段)工程
完成时间:
(二)委托要求
1、准确核实工程结算金额,正确揭示高估冒算、虚假投资完成额、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注意发现违规违纪线索,促进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应承担由于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审计项目有关资料,组织乙方及相关人员到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3、甲方对乙方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审计结果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负责统一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进度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负责与送审单位的协调、意见反馈等工作,负责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审计任务,负责对乙方审核成果进行复核,并对乙方进行成果考核。
5、甲方对乙方出具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后,认定符合委托项目审计质量要求且无其他违规违约行为发生的,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支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接受甲方对审计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3、乙方应加强管理,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不能胜任委托业务的、不听从甲方安排、将受托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的,甲方有权终止委托业务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乙方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接受委托任务后,必须根据委托任务的特点,组织2名及以上具有二级及以上工程造价资格证书、执业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并与受聘参与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审计任务,并书面提供参审人员名单及审计实施方案。
5、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乙方及造价审核人员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和乙方单位责任。
6、乙方不得私自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如确需联系,必须有甲方审计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7、乙方在审计报告中,必须写明该工程的概况、审核依据、工程量审减(增)情况、价格审减(增)情况,并说明审减(增)的原因。
8、乙方完成受托项目审计后,应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项目审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后移交给甲方。
9、乙方从事受托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审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对其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项目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乙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的,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0、乙方及其从事受托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应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乙方对审查项目进展情况、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及时书面向甲方报告并提出专业判断和处理意见,由甲方集体研究决定,乙方不得隐瞒和私自决定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审计结果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重大违约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审计服务费用
(一)审计服务费由审计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组成。
实际结算服务费=基本服务费+审减效益费;
其中:基本服务费=送审金额*0.3%*(1-中标下浮比例A);
审减效益费=审减额*3%*(1-中标下浮比例B);
(二)若建设单位送审结算价未按建设合同要求比例下浮,造成审减率增加,结算审核计费时,这部分不计入审计服务费。(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计算不含送审结算价未按建设合同要求比例下浮部分金额。)
(三)乙方咨询服务结论误差较大的,须相应扣减合同价款,复核误差率(审计局审减额/送审金额×100%-乙方审减额/送审金额×100%)在1%(不含)以上3%(含)以内的扣减该项目审计服务费总额的10%;复核误差率在3%(不含)以上5%(含)以内的扣减该项目审计服务费总额的20%;复核误差率在5%(含)以上的,扣减全部审计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审计完成,审计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计算服务费并开具甲方认可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审计费用。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经签订生效后,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全面,及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二)合同双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发生争议,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前锋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前锋区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声明书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司及派出参审专业人员与委托参与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我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