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社会(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沧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设计;2.1.2 建设地点:沧州市沧县;2.1.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3480平方米,步道长度约36.86公里,宽度4—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运河国家步道慢行交通系统、服务设施、标识解说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绿化景观、数字智慧设施等。2.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1.5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1.6服务期限:60天; 2.1.7质量标准:合格,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文件规范要求;2.1.8 本项目采用“双盲 ”+ 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3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段预留部分服务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09:00至2024-10-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益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北侧宏宇城商住小区11#楼102铺2层邮 编:061000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杨先生电 话:18633747728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13903170703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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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益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沧县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北侧宏宇城商住小区11#楼102铺2层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13785498515 | 电话: | 1863374772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2425044843@qq.com | 电子邮件: | hbyjgcg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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