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2024〕127号、佛发改〔2024〕2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乡村振兴资金及县、镇财政资金解决,建设单位为 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代码:2407-441821-04-01-723093 】
二、建设地点:佛冈县迳头镇。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括10个子项,分别为:(1)便民桥建设工程;(2)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3)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4)圩镇人居环境改造项目;(5)主要道路环境整治项目;(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7)农村地质灾害点及削坡建房点治理项目;(8)智慧停车位项目;(9)充电桩安装项目;(10)Y282线、C438线道路单改双项目附属工程。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4、招标控制价:540300 元
五、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1: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
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交。2、查询要求:a.“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b.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c.“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d.“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e.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4782380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迳头街
十二、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迳头街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3-47823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2号东岸美景轩一号楼24层03号(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7722878662
建设单位: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