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第四中学校打造校园文化设计与制作采购项目公告
邻水县第四中学校拟对邻水县第四中学校打造校园文化设计与制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邻四中采【2024】3号
2.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第四中学校打造校园文化设计与制作采购项目。
3.采购人:邻水县第四中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无。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29.0599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包个数:1个,其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品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 4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邻水县第四中学校善德楼404办公室现场获取。
2.方式:报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自留QQ邮箱和电话获取磋商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 11 月 11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邻水县第四中学校善德楼507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第四中学校
地址: 邻水县鼎屏镇指路碑路113号
联系人:昌老师
联系电话:13541862771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