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40275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所需碎石、机制砂,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加固及新建防潮堤全长约36.21km,其中防潮堤堤防段长34.68km,设计堤顶宽度4.5~8m,防潮墙段长1.53km,设计宽度0.4m,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利用堤顶作为防汛道路,堤顶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新建、重建水闸44座、排水涵管共29处;新建桥梁4座;新建防汛道路连接线5.34km/5条。
2、采购范围: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所使用的碎石、机制砂,主要用于项目堤防、临时设施等部位。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 | t | 300800 | |
2 | 级配碎石 | 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 | t | 148000 | |
3 | 机制砂 | 中粗砂 | t | 12000 | |
(1) 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入围后以实际供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计划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不得耽误工程正常施工。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正式需求计划的2日内供货。
5、交货地点: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质保期为12个月,满足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技术质量要求
(1)碎石:塑性指数宜不小于6。碎石级配应符合规范要求,最大粒径不超过4cm,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石料强度不小于4级,且不应有粘土块、植物本体及根茎等有害物质,针片状含量≤15%,含泥量≤1%。
(2)级配碎石:用作级配碎石的粗集料应采用具有一定级配的硬质石料,且不应含有黏土块、有机物等;级配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级配碎石细集料的塑性指数应不大于12;级配碎石材料的 CBR 强度标准:极重、特重交通≥160,重交通≥140,中、轻交通≥120;级配碎石集料级配组成如下:
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075 |
100 | 90~100 | 70~86 | 62~79 | 54~72 | 42~62 | 25~45 | 16~31 | 11~22 | 7~15 | 2~5 |
(3)中粗砂:黏粒含量不应大于3%,砂料中可含有少量粒径大于50mm的砂石,砂垫层的干密度应大于1.5t/m3,渗透系数应大于1*10-2cm/s。
6.3现场初验按国家标准进行,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受该批标的物,且买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保留追究卖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货物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由质量问题引起买方的损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条例。卖方运输车辆车厢必须保持清洁,无其它杂物。
7、买方项目为线性工程且各施工面同时施工,施工期间强度较大,用量较多,卖方供货需根据买方提供的材料需求计划,分期分批、按时按量供货至指定地点,并由卖方卸载至买方指定地点。
8、实地勘察: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及风险。投标单位应根据需要对现场交通条件等进行实地考察,以保证报价的准确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位,请于2024年11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采购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竞标响应人需将中标服务费计入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中标候选人未及时支付,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招标服务费收取费率及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851-87980539
电子邮箱:sdjjczzxwz@9j.powerchina.cn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0851-87980539
电子邮箱:sdjjczzxwz@9j.powerchina.cn
十、纪检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851-87980543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