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投标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定资质:具有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自 2024年10月29日起至 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或邮寄
发售地点: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024年11月18日12:00
投标人应于 2024年11月18日12: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024年11月18日 14:30
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