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YSPC20241002
项目名称: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1)商业信誉: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出具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的格式填写。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小型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大型和微型企业不可参与。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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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