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达拉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地区:云南 迪庆州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10-29
项目业主
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
招标代理
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达拉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达拉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总投资4116.61万元,建安费用3424.59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香格里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0-29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1398871732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经办人:赵工
办公电话:1398873228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骏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蔡嘉嘉
办公电话:0871-65343833移动电话:1918851384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3400202400250001001
标段名称: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达拉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0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
开标地点:香格里拉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65.91748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担不限于:1.制定审计计划,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有计划实施审计工作。2.审核项目建设程序审批及执行情况;审核项目内控制度的设置和落实情况。3.对工程的工程结算审核、并进行复核。 4.对甲方各项资金支出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依法遵规履程;审核前期费用、各款项的支(拨)付情况,并出具回复意见。5.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是否符合内控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风险点出具审计整改意见,最终整改结果能够符合国家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要求。 6.审核项目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合法合规性。7.根据要求,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8.在审计期间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与该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9.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及决算工作,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总表等,出具最终财务审计报告。1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并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资格,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2)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业绩要求:无;
其他: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网站查询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则该联合体视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提供相关承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资格,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4-10-28 10:58:49
2招标公告.pdf2024-10-28 10:58: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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