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金洋公路南溪水库段(K22-K32)县道
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福县金洋公路南溪水库段(K22-K32)县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以由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安福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10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建安费约800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4万元。
2.2技术标准
拟建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所示:
标段 |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
1 | 安福县金洋公路南溪水库段(K22-K32)县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安全措施、其他工程的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包含本项目范围内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安全设施、其它工程(包括绿化景观、沿线设施、环保工程、交通机电、照明亮化、综合管网、养护管理设施) 等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40日历天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地勘、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时间但不包含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2)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服务。
(3)后续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对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消除等进行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见附表1、2、3、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的交通非自动评审业务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
5.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交通行业电子交易系统非网上开评标类项目功能更新上线的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9980000。
5.3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
6.3本次招标活动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进行,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签到,投标单位应在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之前进行网上签到,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宣布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之后使用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设定为30分钟。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吉安市安福县武功山大道454号
邮政编码: 343200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 1397046674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龙湖大厦一单元2302
邮政编码: 343009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796-8183758
2024年10月18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1 |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要求 |
1 | 近5年内(2019年11月17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投标人完成过里程在7公里(等级为三级公路)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改造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的情况。 2未正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市、县交通运输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最近3年(2021年11月17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设计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4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或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按B级信用对待)。 5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未正处在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投标资格处罚的企业和人员(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交通、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提供本人开标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路面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交通、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桥涵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交通、公路、道路或路桥、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乙级)资格证书或二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 |
备注 | 分项负责人不可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