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安宁渠滨湖基地场地平整及砂石料铺设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安宁渠滨湖基地场地平整及砂石料铺设项目(编号:gkbz2024102800045)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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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安宁渠滨湖基地场地平整及砂石料铺设项目 | 场地内砂石料铺设工作 | 8000 | 立方米 |
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安宁渠滨湖基地场地平整及砂石料铺设项目 | 场地平整 | 54000 | 立方米 |
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河西村5队1699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采购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场地平整以西侧沟渠为基准点,顺坡,使用平地机进行精平,达到采购人要求;砂石料铺设原材为自然砂石料,粒径不做要求、含土量20%以下,均匀铺设。
其他:建设内容:
(1)场地平整。采用场内土方平衡方式,对安宁渠滨湖基地116.9亩工业用地内土方平衡进行场地平整,即将场内高位点土方移至低位点,土方平衡以西侧沟渠为基准点,顺坡,使用平地机进行精平,达到采购人要求。经专业精准测量,土方平衡量为5.4万方,该土方量后期不做调整;
(2)场地内砂石料铺设工作。在完成场地平整后,拉运砂石料,对采购人指定的区域进行砂石料均匀铺设,预计需要砂石料8000m3,以实际进场的方量为准。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最高限价
场地平整单价限价6元/m3,场地内砂石料铺设单价限价21.8元/m3。报价视为完成两项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机械进退场费、各种施工风险、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满足当地政府要求)、税金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单项报价不得超限价,如超过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须为非外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以上)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5)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关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8)供应商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9)供应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11)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领购采购文件,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即,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台电脑或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10-29 14:30:00起至2024-11-01 14:3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本费
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安宁渠滨湖基地场地平整及砂石料铺设项目文件费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01 14: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供应商请登录https://www.cec-ec.com.cn,在“购买文件”中搜索编号“0539/31”,找到对应标段,点击“立即购买”,填写订单信息,下载虚拟文件,以便后续保证金底单上传,保证金退回工作顺利进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绿城广场2B座10楼
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0991-3019055
采购代理机构: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 曹丁楠
电话: 13581535324,领购文件请务必操作本公告第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