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泸县天兴镇、潮河镇、方洞镇、喻寺镇、太伏镇、百和镇、福集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标段

地区:四川 泸州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29
项目业主
泸县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招标代理

2024年泸县天兴镇、潮河镇、方洞镇、喻寺镇、太伏镇、百和镇、福集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标段(项目名称)监理2024年泸县天兴镇、潮河镇、方洞镇、喻寺镇、太伏镇、百和镇、福集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4年泸县天兴镇、潮河镇、方洞镇、喻寺镇、太伏镇、百和镇、福集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与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改行审〔2024〕2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与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2024〕2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县潮河镇潮河村、五谷寺村、伏鱼村,天兴镇龙凤村、垣山村、曹湾村;方洞镇三界村、增湾村、雨锋村、石牌坊村;福集镇鱼目村、赵岩村;太伏镇照南山村,百和镇朱巷村、楼方咀村,喻寺镇雷达村、新桥村、雷坝村、古桥村、谭坝村等7个镇20个村

2.2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8万亩,施工分为三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潮河镇、天兴镇,规模为1.61万亩,标段二为方洞镇、喻寺镇、福集镇,规模为2.14万亩,标段三为太伏镇、百和镇,规模为1.05万亩。监理为一个标段。按照从“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方面全面建设,实现“田成方、埂成网、渠相通、路相连、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稳产高产”。

2.3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等相关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其他:无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水利水电或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工程监理类似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9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县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泸县玉蟾大道 444号

邮 编:646100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0830-818389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10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028-8158526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1029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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