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投资备〔2024〕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银川路以西、纬三路以北。
2.2 工程规模:中水回用工程处理规模40000m3/d,最大中水回用规模为30000m3/d,回用率50%~75%(根据来水含盐量对回用率及进水量进行调整,浓水外排水量不超10000m3/d),RO浓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RO浓水为高盐污水(排海工程投运前含盐量(TDS)≤10000mg/L)。结合园区的发展规划,分期实施,一期:设备建设规模为 20000m3/d,其中土建工程按40000m3/d 进行建设;二期:设备建设规模为 20000m3/d,使中水处理的工程规模达到40000m3/d。本次招标为一期,中水回用采用双膜法工艺,RO高盐污水采用高级氧化及生化处理工艺。
2.3 招标范围: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等。
2.4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安费暂按3.9亿元计取,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高于《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价协(2022)7号文】标准的45%,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5 服务期:暂定330日历天,具体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6.2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6.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8分 投标人能力:4分 类似业绩:6分 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组成员:32分 审计服务方案:15分 审计服务方案应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 | 投标报价 (38分)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38 |
投标人能力 (4分) | 1.投标人获得部级、省级造价管理部门或部级、省级造价咨询行业协会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级的得2分;第二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的得1分。 注: (1)由于地区和部门对造价咨询信用评价标示等级不统一,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信用评价部门发布的有效文件或网上截图、颁发的有效期内信用证书等资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4 |
类似业绩 (6分) | 类似业绩 (6分) | 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接过水厂工程(包括自来水、污水、中水)造价审计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审计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5000万元以上(含)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 (1)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若上述提供资料体现不出工程内容、投资额等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 (3)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6 |
项目机构 (37分) | 项目负责人 (5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除土建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超过15年的得1分,超过10年的得0.5分(以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时间为准),最高得1分。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表彰文件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与造价相关的荣誉或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荣誉或奖项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包括:土建、安装、交通、水利。 | 5 |
项目组成员 (32分) | 一、项目技术负责人(7分):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的最高级别证书,有两个的得2分,有三个的得3分,有四个及以上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二、项目组成员(25分): 1、基本要求(9分): 1.1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人员配备中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名、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名,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得6分,否则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此项不得分。 1.2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满足6人及以上的,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人员(16分): 2.1每增加一名: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4分);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的最高级别证书,有一个得1分,每人最高得2分(最高得8分)。 以上人员与基本要求中人员不重复计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包括:土建、安装、交通、水利。 (3)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其他注册类证书。 | 32 |
审计服务方案 (15分) | 审计服务方案 (15分) | 1、针对本项目审计工作的理解,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2、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5、本项目的重点和难度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除审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招标文件的审计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审计方案应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审计服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审计服务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审计服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15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3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5)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8584455 电话:0518-85899660/13505139935
传 真: / 传真:0518-858996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注:
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暗标内容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要求按费率报价,投标人上传制作工具系统报价统一填写费率,投标报价(费率)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投标费率为45%,则在投标制作工具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填写:45.00元】,请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