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新址装修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757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刘志刚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3-3696562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新乡市和平路134号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新址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10-410702-04-05-48522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新址装修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4210732
2.3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东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新乡国际商务中心”项目(一期)金融产业集聚区2号楼整栋(17层)、4号楼的1至2层。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作为新乡分行本部办公的2号楼建筑面积16785.37平方米,共17层。1层高度为5.4米,2-16层高度为4.4米,17层高度为6米。其中:2、6、8、10、12层部分挑空,每层的挑空部分面积约80平方米;作为营业网点的4号楼1至2层建筑面积1229.88平方米,其中楼内中间有挑空部分,挑空部分面积约115平方米。
按照新乡分行新址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设计进行施工,主要包含(1)室内装饰、消防、水电、综合布线等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的所有施工;(2)对中央空调及新风设备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进行优化,并完成直流变频多联机空调设备及新风设备、系统及配套附属设备、配件的供货、安装及系统集成、调试及验收,达到中央空调和新风设备正常运行状态,并经验收合格,满足夏天制冷、冬天取暖和新风的需要,并做到分层控制;(3)按照监控及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清单完成监控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包括监控、门禁(人脸识别)、报警、智慧照明、访客、考勤、信息发布、餐厅消费等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系统集成、试运行及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31991877.07元(含税)。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要求中包含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内保修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2.8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10天完成(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0天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和4号楼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第二阶段15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保洁工作;第三阶段30天内达到招标人内部外部验收条件,4号楼通过安全防范施工验收,并完成外部监管部门对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2.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10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1质保期:工程施工质保期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规定;消防设备、中央空调、新风设备、监控及智能化系统设备质保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本单位,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须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或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说明:(1)类似工程业绩:可提供一个单项工程业绩;或同时提供多个(不超过3个)专业工程业绩。
1提供单项工程业绩的,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包含装修、中央空调、智能化工程内容;2同时提供多个(不超过3个)专业工程业绩的,多个专业工程合同额累计满足2500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累计包含装修、中央空调、智能化工程内容。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包含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验收单位的验收意见及盖章、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材料。
3.5投标人承诺:
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3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4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5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6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7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不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列举如下: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专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6进行,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9号
联系人:于金龙
电话:0371-657768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亚兰 牛园园
电话:0371-65928329 0371-86253369
联系地址: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13室(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邮箱:jdgf7c@163.com
异议处理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9号
联系人:王彩丽
电话:0371-65776501
邮箱:hnjzcgtd@hn.icbc.com.cn
监督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0373-3696562
联系地址:新乡市和平路13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