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东部山区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东部山区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西宁市大通县
(2)规模及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便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满足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4009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东部山区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建设内容:进行大通县朔北乡、长宁镇等3个乡镇相关村供水管线及附属建筑物的勘察设计,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服务期限:30.0天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且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仼)。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4009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0月31日0:00时至2024年11月0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冶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72566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9-1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B座8楼2081室 |
联系人:冶老师 | 联系人:谈先生 |
电 话:0971-2725662 | 电 话:0971-6287139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