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北公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地区:黑龙江 大兴安岭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0-31
项目业主
漠河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北公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4200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北公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漠发改2024】249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漠河市工业信息科技局,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工业和信息化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北公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北公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货物名称:太阳能供电设施(光伏极板、电池及其配套设施等)、市电设施及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包括最终目的地含税价,供应范围应包括所要求的供货以及与供货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防腐、包装、运输、装卸、施工安装、维护、调试、培训、备用备品及易损品等一切服务等全费用。

2.4 采购内容:电源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采购数量:26套钛酸锂电池光伏供电系统及配套设施、4套铅碳电池光伏供电系统及配套设施、单套市电采购及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2.5 供货及安装服务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203日历天完成,计划6月30日前完成30套太阳能、1套市电建设,计划7月31日前进行验收。

2.6 供货及安装地点:漠河

2.7 质保期:光伏供电系统及配套设施5年(并提供5年内光伏系统日常维护服务,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市电设施1年、安装工程1年,并可免费提供清雪及保养服务。

2.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货物验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0 最高投标限价:1825万元。分项投标限价:钛酸锂电池光伏供电系统及配套设施50.84万元/套、施工安装费10.1万元/套;铅碳电池光伏供电系统及配套设施48.87万元/套、施工安装10.1万元/套;单套市电采购及配套设施4.68万元/套。

注: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超过招标总控制价和分项控制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能力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针对投标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只能代理一种品牌的产品。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品牌出现重复授权,仅接受最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有效资格)。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5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6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111900分至2024118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招标文件0/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121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1121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开标时间:202411219时00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工业和信息化局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57-2710536

人:漠河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址:漠河市西林吉镇十五区

人:魏先生

   话:0457-28863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人:秦先生、郭先生

   话:0451-87009131-8010、8003

   箱:gx8700913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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