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地区:云南 丽江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11-01
项目业主
华坪县垚兴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华坪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华坪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华坪县境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入库面积不少于4600亩,具体地块及建设规模最终以实施面积结果为准。后期投资依据项目合作情况确定,最终以立项批复面积和规划设计与预算批复资金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01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华坪县自然资源局、0888-612114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华坪县垚兴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张云波
办公电话:15912238241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黄玉棂
办公电话:15108887783移动电话:1510888778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700202400319001001
标段名称:华坪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08 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22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四楼华坪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1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华坪县境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入库面积不少于4600亩,具体地块及建设规模最终以实施面积结果为准。后期投资依据项目合作情况确定,最终以立项批复面积和规划设计与预算批复资金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造价咨询机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总数不得超2家,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资质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提供)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备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职业注册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财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其他:1.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含)4人,其中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其他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师资格或会计职称证,常驻现场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提供)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提供)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提供)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2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0-31 16:30:4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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