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家苑(东区)【重发公告】

地区:江苏 连云港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华家苑(东区)  已由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东海政务备〔2024〕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华家苑(东区)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东海县中华路东侧、利民路南侧

2、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2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734.4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52287.2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503.8平方米,配套用房2701平方米。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土建、人防、电梯、水电安装、幕墙、消防、市政附属、智能化、三网通信、公共区域装修等(居配供电土建及安装工程除外)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总工期6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同时负责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并配合审计结束。

5、最高限价:145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 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10、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45-2024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分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

投标报价(10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100%,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11日至2024年1115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1 21  9 00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自清路8号

 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联系人:薄工

联系人:臧浩

 话:0518-80321092

 话:15896340397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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