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城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202405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鞋城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开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同意鞋城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宿开经审批【2024】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为 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经开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市财政和经开区各占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宿州市境内。
2.2建设规模:鞋城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EPC),项目占地面积约122亩,总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拟建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建安费用约18344.56万元,中标后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前期建设手续,本项目为装配式工程,需按照《安徽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DB34/T3830-2021)》 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建筑评价等级需达到基本级及以上。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鞋城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EPC),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深化优化、勘察、测量(初测、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规划核实等专项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1)勘察设计:包括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及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含装饰装修、信息化等)、专业专项及工艺设计、其他设计、图审、专家评审论证、预算、现场验收等其他咨询技术服务;中标人须一次设计到位,满足发包人要求,不允许二次设计。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路、气管网、绿化、亮化、智能化、消防、装修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备采购、空调采购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以上内容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人防工程设计不得分包;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设计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3.1.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3.2 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经监理机构(如有)、建设单位书面盖章同意完工的工程。须投标企业承诺,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自2024年1月起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签名签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7 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行政执法科 | 0557-3030503 |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 |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联系人: 冯工
电 话:0557-363908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 系 人: 尹工
电 话: 17755767384
电 子邮件: 951133049@qq.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埇上路566号
电 话:0557-3030503
2024 年 11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