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宋唐河等5个灌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Y2024SL005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宋唐河等5个灌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太和县人民政府以太政秘〔2024〕16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太和县宋唐河站灌区项目:扩建宋唐河站,对重要灌排河沟进行疏浚整治,新建护砌工程,新建涵闸、新建滚水坝。新建小型灌溉站,改造塘坝,新打机井,改造机井,配套建筑物,完善沿线计量设施。项目工程部分总投资估算约31000万元。
(2)太和县贾庄站灌区项目:新建贾庄站,对重要灌排河沟进行疏浚整治,新建贾庄站灌区护砌,新建小型灌溉站,改造塘坝,新打机井,改造机井,配套建筑物,完善沿线计量设施。项目工程部分总投资估算约23000万元。
(3)太和县鱼鳞沟站灌区项目:新建鱼鳞沟站,重建桃园站。南界沟、李家沟、四苗沟和苗老沟等沟渠疏浚整治,对桃园干渠进行重建。新建护砌工程,新建涵闸。新建小型灌溉站,改造塘坝,新打机井,改造机井,配套建筑物,完善沿线计量设施。项目工程部分总投资估算约32000万元。
(4)太和县东界洪河站灌区项目:新建东界洪新河站,对灌排河沟进行疏浚整治。新建护砌工程,新建东界洪新河站灌区节制闸。新建小型灌溉站,改造塘坝,新打机井,改造机井,配套建筑物,完善沿线计量设施。项目工程部分总投资估算约19000万元。
(5)太和县鲍楼沟站灌区项目:扩建鲍楼沟站,张黄沟、巩马沟等骨干河沟进行疏浚整治,新建护砌工程。新建鲍楼沟站灌区涵闸、新建滚水坝。新建贾庄站灌区小型灌溉站,改造塘坝,新打机井,改造机井,配套建筑物,完善沿线计量设施。项目工程部分总投资估算约1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含招标图纸、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内容)、施工图设计等各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各设计阶段成果文件的报批、协助组织审查评审会务及配合审查评审等工作;各设计阶段相关的专题报告、专题论证、专项设计的编制、报批、协助组织审查评审会务及配合审查评审等工作;各设计阶段必要的科研试验工作;各设计阶段(包括工程建设与验收阶段)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工作。
注:1、各设计阶段相关的专题报告、专题论证、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文物调查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及评估、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自然保护地生态影响评价论证、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使用林地、土地报批及供地手续办理等开工前所需办理的必要专题,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定、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等需要开展的其他专题报告、专题论证、专项设计工作。
2、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开展设计工作,招标人不保证最小设计工作量。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到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具体为:
(1)项目任务书下达后60日历天内,设计成果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招标图设计成果文件(含招标图纸、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工程开工前提供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各设计阶段相关的专题报告、专题论证、专项设计应在相关规定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编制、报批及手续办理工作;
(3)设计配合服务:设计配合服务自签订合同开始到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现场设计代表进驻工程现场等后续服务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8)以上为估算设计周期,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要求为准。
2.6 合同估算价:项目工程部分总投资估算合计约115000万元,勘察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3500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2.7 其他:本项目的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采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河道整治和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 5 年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项目批复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灌区工程(含续建配套)勘察(测)设计项目,下同;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须在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联合体牵头方须由设计单位担任,设计单位资质须至少满足招标公告3.1条第(1)款“设计资质”要求;
(5)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6)本项目的投标人(除人员外)资格审查业绩、评分业绩、奖项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7)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8)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7.开标时间及地点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发布。
10.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
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
邮 编:236600
联系人:姚主任
电 话:0558-866981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安徽水利大厦附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魏工
电 话:0551-64498830
11.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1)综合监督部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电话:0558-2390077
(2)行业监督部门:太和县水利局
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
电话:0558-8622034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