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地区:云南 楚雄州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8
项目业主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
楚雄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楚雄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监理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560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08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孙工,0878-339582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经办人:马海丹
办公电话:159878301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凡星
办公电话:18387678769移动电话:183876787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400489001001
标段名称:楚雄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28 08:30
开标地点:楚雄市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49.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5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7919万元、监理费约849.8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849.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DN600至DN1200雨水管网30公里,新建检查井1200座;2、改造更换DN600至DN1200破损老旧雨水管网35公里,更新改造检查井1000座;3、改造雨污混接点562个;4、新建和更换雨水篦子5500个;5、提升改造排涝泵站3座,装机20套;6、新建排涝箱涵5*3m10公里;7、安装雨量计、液位计10套。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的全面监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资格,其他要求3.1.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一致。3.1.2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4年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个月公司内部的财务报表。3.1.4拟派项目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拟派往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4人,其中2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其余拟派人员应持有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持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且以上人员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2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对3.4条信誉要求的补充:(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签署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监理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监理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28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07 11:36:0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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