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旅游城市品质提升(美登桥至崇圣寺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地区:云南 大理州
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7
大理市旅游城市品质提升(美登桥至崇圣寺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理市旅游城市品质提升(美登桥至崇圣寺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大理市美登桥至崇圣寺段,全长15.404Km,其中:人民北路路线全长3.086km,路面工程数量100.472 千平方米,附属工程19.134千平方米,人行道29.186千平方米;G214大凤路(阳南河一崇圣路)路线全长12.318km,路面工程数量442.351千平方米,附属工程192.012千平方米,人行道32.366千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1252.43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07 18: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2-211408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大理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郭兴云
办公电话:1581220263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杨晓清
办公电话:18487150725移动电话:1848715072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00202400505001001
标段名称:大理市旅游城市品质提升(美登桥至崇圣寺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28 09:30
开标地点:州本级4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75.76133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大理市旅游城市品质提升(美登桥至崇圣寺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2)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其他设计工作,设计工作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完成相关设计的报批、审批工作,配合招标人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后续整个项目过程中所需要的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3)具体的设计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9月份(含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缴纳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其他: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一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此项不考核。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9月份(含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缴纳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3.4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9月份(含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缴纳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组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配备合理,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9月份(含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缴纳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信誉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4)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07 17:46:20
2信息公开审查表.pdf2024-11-07 17:23:1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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