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24-33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先行开展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标招标工作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点位共计20处,涉及区域包含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绿园区、二道区。涉及改造的道路节点等级主要包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本项目包含道路改建,交通标线施划,标牌、护栏设立等内容。
2.2总投资额:3012935元。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计划施工工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6月30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12材料:1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月 8日9时 00分至2024年11 月 14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l.gov.cn/ggzy/》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2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5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敖一狄
联系电话:0431-8467887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人:陈虹飞、刘艳梅
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CCS20241105FJSZ05002001]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