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月河支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勘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陕西 安康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7
项目业主
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月河支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HZW-2024-037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月河支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月河支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程设计服务安康高新区月河支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勘测设计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月河支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勘测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月河支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勘测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类或给排水工程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下午 12:00:00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大厅” 登录网址 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数字化创业中心

联系方式:0915-332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

联系方式:0915-3204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915-3204657

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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