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服务

地区:陕西 榆林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4
项目业主
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HCG20241101

项目名称: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6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6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施工期

合同包2(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6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6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施工期

合同包3(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6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6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施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2(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3(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所属投标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9)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所属投标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9)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示范村创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所属投标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9)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下午 12:00:00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452148、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具体操作步骤见招标文件须知。

5、特别说明:本项目以区级调整系数0.65为上限,进行系数招标。(采购最高限价0.65元即代表招标系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榆阳区人民政府6楼

联系方式:18098090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正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富康路塞上景苑2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18109124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瑶瑶

电话:18109124089

榆林市正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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