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B2024-0041
项目名称: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524,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勘探服务 | 延安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工程勘探服务 | 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规定;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规定;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业务。
3)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查询结果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合同包2(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业务;
3)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查询结果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时间:
(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媛
电话:
附件: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