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

地区:陕西 延安市
类型
勘察,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5
项目业主
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0041

项目名称: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524,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24,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24,3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程勘探服务延安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13,224,300.0013,224,3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工作完成,并提交正式报告。

合同包2(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工程勘探服务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10,300,000.0010,3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工作完成,并提交正式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规定;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规定;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业务。
3)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查询结果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合同包2(延安市中心城区管网、排洪渠普查及清淤修复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业务;
3)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查询结果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2024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7号服务窗口,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号服务窗口办理;

3.参与方式: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导致不能参与后续投标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7.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8.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9.本项目采购人名称由“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变更为“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以变更后的采购人名称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金融大厦6楼

联系方式:0911-2556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

联系方式:18192781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媛

电话:18192781834


附件: 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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