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400亩绿色高效花卉生产示范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地区:云南 昆明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6
项目业主
昆明鲜源花卉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晋宁区400亩绿色高效花卉生产示范项目(二期)变更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晋宁区400亩绿色高效花卉生产示范项目(二期)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40.0% 贷款 60.0% 外资 %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64.92亩,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占地面积138.38亩的高标准(钢架8米高)大棚面积92253.8平方米;新建占地面积4.22亩,建筑面积2813.3平方米的水肥车间、固废处理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农林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06 11: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807430)
备注: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4日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鲜源花卉有限公司经办人:朱婷
办公电话:1335463439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阔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韩溪
办公电话:0871-67803770移动电话:185873822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401108001001
标段名称:晋宁区400亩绿色高效花卉生产示范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27 09:00
开标地点:晋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643.4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设计与具体实施一体化的“交钥匙式”工程,投标人需要对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总体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范围有:该项目占地面积164.92亩,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占地面积138.38亩的高标准(钢架8米高)大棚面积92253.8平方米;新建占地面积4.22亩,建筑面积2813.3平方米的水肥车间、固废处理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7条规定要求。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8)为方便投标工作,网上投标报名工作由牵头单位办理。
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业绩要求:
其他: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上年度(2023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3.3业绩要求无。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该部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1小时内组织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2)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出具承诺函。 3.5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3.6施工机械设备要求自行配置,须具有该项目相应的能力。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按行业规定自行配置,须具有该项目相应的能力。3.8其他要求(1)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7条规定要求。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8)为方便投标工作,网上投标报名工作由牵头单位办理。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变更).docx2024-11-06 09:59:3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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