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白龙江青川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青江青川县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白龙江青川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青江青川县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青川县发展与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发(2024)226号、青发改发(2024)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川县发展与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4】257号、青水函【2024】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元市青川县沙州镇、姚渡镇、竹园镇,共综合治理河道长10.91km,现拟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的勘察(含测量)、设计、概(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进行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业绩要求: 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报名、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青川县水利局电 话:0839-7202729
传 真: /电子邮件: /
地 址: 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农业中心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农业中心四楼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路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层
邮 编:628100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梁先生(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魏元坤
电 话:15282093441 电 话:028-8505536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4年11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