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第四中学体育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地区:黑龙江 牡丹江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8
项目业主
林口县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306G24110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口县第四中学体育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林发改发【202363,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国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第四中学体育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林口县林口镇

2.3建设性质:新建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林口县第四中学体育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占地面积26281.9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242.81 平方米,容积率:0.24,建筑密度:15.60%,绿地率:10.00%。一层为门厅、篮球馆、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器械库、消防控制室、监控、广播、淋浴、运动员用房、贵宾室、裁判办公室、配电间、强、弱电间、保安、楼梯间等;二层门厅、主席台、卫5生间、楼梯间等。

2.5招标控制价:3699.51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579.51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3461.18万元;设备购置费:118.32万元);

2.6计划工期:3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编制竣工图。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任命,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人员要求不少于3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

3.2.6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 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4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181700分至2024年1115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4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3523107

人:林口县第四中学

   址:林口县林口镇

人:刘先生

   话:13946382218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国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道街53号

人:张女士

   话:1880453696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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