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5202-17-01-9054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原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原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O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揭阳原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O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地都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债券资金、财政资金等统筹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扩建原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2万吨/日;新建厂外污水管道约16.1km,管径DN200-DN600, 配套一体化泵站3座。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6588.43万元。 | ||||
招标内容 | 揭阳原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和配套管网及泵站运营维护等,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污水管道、一体化泵站等施工图设计及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工程建设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3年 | ||||
最高投标限价 | 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117.467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12205.29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费最高投标限价 0.708 元/吨;配套管网及泵站运营费最高投标限价50.71万元/年。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3.1款的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本项目运营维护工作须由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 驻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详见附件1。 5 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1 17: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7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电子交易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11-27 09:30 ~ 1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 (市区)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专区 | ||||
招标人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榕城财政大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郭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862699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第2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0663-6180668 | ||
招标监督机构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866586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点击“投标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点击“更多分类-服务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search/fwzy)搜索范围切换到“揭阳市”下载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3、本项目需办理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