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祁东县灵官镇等4个乡镇傅家町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已由(湘农发[2024]37号)、(衡农发〔2024〕38号)文批准建设,其中监理以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祁发改招核字〔2024〕43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友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县灵官镇等4个乡镇傅家町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涉及灵官镇傅家町村、福星村、禄桥村;金桥镇的路陂村、深宫厦村、沙冲村;砖塘镇的石山堰村、百岁门村;太和堂镇的中和堂村、大塘村。共计4个乡镇10个行政村。 2.3项目规模:祁东县灵官镇等4个乡镇傅家町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祁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25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6万亩),其中:新增建设1.75万亩,改造提升0.5万亩。项目总投资65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19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62.50万元,批复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费91.8万元。监理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等施工内容(具体以财政评审核准工程为准)。 2.4质量要求:按《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5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计划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各标段施工工期均为120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为365天。(如因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工期也相应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2.6招标范围:祁东县灵官镇等4个乡镇傅家町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施工监理以及该项目结余资金实施时的施工监理。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等工作。 2.7标段划分:祁东县灵官镇等4个乡镇傅家町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含由原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已换证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含由原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已换证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文件执行,施工阶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8人;监理员实行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凭证)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含由原农林工程已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含由原水利水电工程已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2个(含2个)在监项目,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须在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6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含由原农林工程已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含由原水利水电工程已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7 现场监理员须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注册证书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8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转账或保函的担保金额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5日09:00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 ://ggzy.heng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 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祁东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0734-626468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祁东县石门路212号 联 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734548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友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102室 项目负 责人:石艳山 电 话:0734-8869928 项目其他成员:周玉龙、殷君 电 话:0734-8869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