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1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竹山县污水处理老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404-420323-04-05-5440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兴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竹山县兴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竹山县鑫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山县境内 建设规模:对竹山县16个乡镇,包括溢水镇、麻家渡镇、宝丰镇、擂鼓镇、秦古镇、得胜镇、官渡镇、潘口乡、竹坪乡、大庙乡、双台乡、楼台乡、文峰乡、深河乡、柳林乡、上庸镇,为18座提升泵站及18座污水处理厂泵房、沉砂池、配电室、消毒车间等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和维护。提升县城排水及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一期)勘察(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过程管理;配合业主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工程报规报建;施工图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中标人所提交的报价,施工图预算须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最终通过竹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2 合同估算价:10016.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1项业绩:1一项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2一项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3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 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或招标公告予以证明)。 (4)人员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3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3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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