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3.1.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至少担任过一项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3.1.3 业绩要求: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 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7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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