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机炉升级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机炉升级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309-330604-99-02-2267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机炉升级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45018 万元,工程概算 44917.3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1608.55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411.3765万元、设备购置费22024.77万元、安装工程费12172.40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构筑物主厂房、除尘配电楼、化水站毗屋、灰库、水池等,新增建筑面积约 11445 平方米,新增3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20MW高温高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厂内现有3台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升级为3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厂内现有配套2台15MW次高温次高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升级为2台20MW高温高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本期新增3炉2机均在现有厂内预留场地新建,每新建1套高温高压机组后,相应停运1套次高温次高压机组,停运机组的处理不在招标范围内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的预留场地) 。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招标文件范围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中的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及联合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其他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必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通过图审;需要专项论证或审查的,必须通过论证或审查)、相关专题及施工期后续服务等;
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配套专用工器具的采购、运输、保管、移交等,以及进口工程物资的报关、清关和商检;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土建施工、装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联合试运行、验收、工程移交、竣工备案、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等。
4)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服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
5)其他服务:总承包管理、相关专项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配合各阶段报批审查工作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 41031.6581 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5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30日历天(含竣工验收及备案)) 。
2.4其他: /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同时满足下列(1)和(2) 资质;
(1)设计资质条件为下列其中之一: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2设计专业类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专业类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施工资质,且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需由承担电力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 8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监管机构: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7.招投标方式
7.1公开招标。
7.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
联 系 人:丁晨
电 话:15356691170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6室
联 系 人:张亮
电 话:15356672688
2024年 11 月 4 日
附件: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