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创源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创源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依据睢政务办备(2024)125号 开展前期工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睢宁县润田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睢宁县;
3.2 工程投资:备案总投资约人民币7993.07万元;
3.3 工程规模:创源污水处理厂规模6万吨/天,城东污水处理厂规模4万吨/天,小沿河泵站规模2万吨/天,妇联泵站规模2万吨/天。
3.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5 招标范围:项目勘察、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等方案编制工作,以及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3.6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10日内提供招标图及招标阶段所需的相关资料(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技术资料),2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
3.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申请人各标段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4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0501012839668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7、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7.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11月11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
7.4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7.5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8.2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3开标方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9、资格审查
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润田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宁江工业园区红杉树路7号
联系人:王森
电话:15190751818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翡翠公馆C座1103室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1513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