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蔚县蔚州镇2025年市政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康居南大街(雪绒花大道-通元路)工程总承包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行审批字【2024】201号、蔚行审批字【2024】205号、蔚审建招核【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蔚县蔚州镇。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康居南大街(雪绒花大道—通元路)雨水管网3370米、污水管网1877米、给水管网1875米、电力管网1819米、通信管网2122米、供热管网2000米、供气管网2000米,及道路配套建设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并进行道路恢复。 (3)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540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2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7日。 (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3业绩要求:具备一项近5年(2019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建设内容包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1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2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成员满足业绩要求且承担的工作任务与本项目一致,即视为联合体满足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且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 cn)”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且目前(以投标截止日为基准日)未担任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建设内容包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合同协议书未体现职务的,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原职务证明文件(格式自拟)等佐证材料。注:项目负责人经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且与原项目的发包模式无关)。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市政给排水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为设计单位的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以投标截止日为基准日)未担任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为施工单位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6 09:00:00:00至2024-11-12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刘治军,联系方式:13383333263,邮箱:yxfkyxgs@126.com; 招标代理: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紫宁,联系方式:0311-86255811 。。
8.监督部门名称
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7212390。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yxzjjbgs@126.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 收费标准:0元。。
12.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民路6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 |
邮编: | 075799 | 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刘治军 | 联系人: | 付紫宁 |
电话: | 13383333263 | 电话: | 0311-8625581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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