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宁恒诚(招)字[2024]-107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1家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进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结算审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执业经营五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3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成员(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此项以代理机构磋商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或以上)的企业纳税证明,以银行付款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准,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3.8具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以银行付款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权益单)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1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书(须写清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2.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1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前往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2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电子邮箱nxhc2010@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资料应清晰可辨,应在授权委托书和电子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报名资料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对于已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保证其满足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磋商小组的评审为准,供应商因条件不符参与磋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51号
联 系 人:孙凌龙
电 话:0951-5910230
电子邮件:sunll4@spdb.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 刘君河、向孙林
电 话: 5677941、18095162958
电子邮件: nxhc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