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衢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片区)调蓄功能提升改造及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智造新城防涝减灾综合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项目-数字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4088
项目名称:衢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片区)调蓄功能提升改造及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智造新城防涝减灾综合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项目-数字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14948210
最高限价(元):13453389
采购需求(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1 | 衢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片区)调蓄功能提升改造及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智造新城防涝减灾综合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项目-数字信息化技术服务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如大型企业参与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9点0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A座五楼(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同步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投标文件。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2F7Oxg4UPF3LGe%2FBuBPsiy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7点—“备份投标文件要求”;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767985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3888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2#楼二单元九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7
质疑联系人:徐露花
质疑联系方式:0570-385011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联系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1995700057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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