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资江流城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新邵县资江流城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J-ZB202409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新邵县资江流城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调整新邵县资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新发改能(2024)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新邵县资江流城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新邵县酿溪镇、严塘镇、雀塘镇、寸石镇、大新镇、龙溪铺镇、新田铺镇、坪上镇。
2.3建设规模:新邵县资江流城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治理内容共涉及三个方面:(1)河道水生植物修复工程:在鱼溪、麻溪、球溪部分河段内开展河道生态植物修复,共计修复5段河渠,累计修复河道面积为 5420平方米(合8.13 亩);(2)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在酿溪镇、严塘镇、龙溪铺镇等地部分河段共计面积122200平方米(合183.3亩)的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3)生态护坡建设:在资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生态破坏严重或污染较严重河段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岸线长度合计为17.85 千米,坡面面积共计67903.4平方米(合101.86亩)。其中,本次新建生态护岸岸线长度为11.222千米(六方块植草砖),坡面面积51719.4 平方米。(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邵县资江流城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2.4.1设计部分1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2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3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4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5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2.4.2 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2.4.3 施工部分1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2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2.8.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2.8.3.废水排放要求的质量标准:处理后的水质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等要求。
2.9其他: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级别)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名称)专业 / 和 / 专业 /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级别)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0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除外)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保证配备人员无在建工程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9-8996698)。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fgw.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shaoya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和新邵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8807390966和0739-3608755。
10. 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