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4〕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区财政,项目法人为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质量检测标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2023年受“7.7”、“7.17”暴雨影响,多处受涝积水,新城河局部还出现了驳岸开裂倾斜等险情况。为改善河道引排水条件,连通不畅水系,减轻区域排涝压力,提升河道环境面貌,拟实施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拟通过河道新开、拓浚,岸坡整治等措施,对扬子津街道辖区内新城河、吕桥河、中心河3条工长合计约6.5公里的河道进行治理,本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对新城河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拓浚河道0.34km、清淤河道 0.61km、拆除阻水桥梁 3 座橡胶坝 1 座、赔建跨河桥梁 1 座以及恢复沿河步道绿化等;二期工程对吕桥河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工长约 4.55km 吕桥河(东长河~仪扬河)进行治理,疏浚河道,建设护岸;三期工程队中心河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开河道约 0.9km 中心河(扬子江路~古运河),新建中心河闸站一座。
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吕桥河(东长河-仪扬河)进行治理,概算建安投资5363.12万元(含水保、环保);排涝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工程等别为IV等,吕桥河为4级河道,建筑物级别与所在河道一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二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监理范围内对应的工程投资金额:5363.12万元,相应服务费用概算金额:45.3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间服务期9个月(273天),缺陷责任期另计。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计划于2024年12月10日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测量乙级;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
1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 11 月 8 日至2024年 11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2 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1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2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3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式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44.47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其中:(1)投标报价:50分;(2)项目资源配置:17分;(3)技术方案:31分;(4)投标人业绩: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1(1) | 投标报价 (50分) | 最高限价为:44.47万元。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1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2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3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式为: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2.2.1(2) | 项目资源配置 (17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4分) | 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证明。 |
人员配置 (8分) | (1)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每有1人得2分,同一人员按最高职称计算,此项满分5分; (2)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包括混凝土类、量测类、岩土工程类检测员,每个专业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专业不重复累计,注册证书未能明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 |
仪器设备 (5分) | 拟投入设备的种类齐备,技术性能先进,数量满足检测工作要求,符合本项目检测的安全性和适应性的特点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投标人须对照检测内容列出仪器设备名称型号,附发票或租赁协议等扫描件) |
2.2.1(3) | 技术方案 (32分) | (1)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专业齐全,满足工作需要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检测程序、内容、方法、检测频率、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满足规范要求,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强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检测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保证措施(包括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技术服务支撑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得齐全完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检测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1(4) | 投标人业绩 (1分)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 注:1、投标文件中服务实施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业绩不可同时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1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2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3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联系方式:0514-8796231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514-82152890、151527552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室
联系人:陈工、魏工
电话:0514-87880356、13101952550
电子邮件:17543803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