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110KV变电站施工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03-150123-89-04-85032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项目占地面积326.5亩,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园区总体规划部署20万台服务器(本期建设满足5万台服务器部署)及400人运维生活需求,并预留未来发展空间(10万台服务器部署规模)。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北至云展大街,东至祥苑路,西至盛云路,南至并行科技项目地块。
包括但不限于T1变电站中110KV电气一次系统工程、电气二次系统工程,110KV送电线路工程(自供电单位预留接驳点至T1变电站);上述工程的深化设计(含BIM模型深化设计)、图纸报审、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试车、正式送电验收、培训及质保、维护、试验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暂定自2025年3月1日始,至2025年8月1日止,共计153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中优良工程、确保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或以上等级奖项标准、确保达到中国安装协会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标准。
2.6本项目计划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额:150,000.00万元,本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投资额为4392.46万元(含税)。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委)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试、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110KV(含)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业绩。
注:
1合同应包含11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设备,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合同中如未能体现11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设备的,须提供含有变压器设备的工程量清单或变压器相关验收资料或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规模等关键信息,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划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详见(http://www.mohurd.gov.cn/fgjs/xzfg/200704/t20070420_158976.html)。
2)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记录为准】;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开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记录为准】;
5)投标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记录为准】;
3.5.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上述人员要求须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1须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须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相关事宜详见登录网站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2投标单位如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1-3287739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联系人:戴广梁、何亚东、张楚晗、李鑫、李晓阳、黄凡
电话:18910330285 15313519931 19847357570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