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大谷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大谷关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大谷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2、项目代码:2312-410354-04-01-347829;3、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新(2024)0022号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4-051 4、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4866.00平方米(约合157.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6060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9162.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0313.91平方米,建筑密度系数57.52%,容积率2.66,机动车停车位496个(含充电桩车位1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10辆。主要建设6栋地上3层(局部4层)钢结构标准化厂房、规划五路、规划二街、灌溉渠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时完善项目区内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等基础设施。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7、计划工期: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8、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1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计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工程相关水电气暖等配套工程、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14、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即可)(1)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施工方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若投标阶段未报送企业信息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承诺)。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满足施工和设计资质;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11日 至2024年11月1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3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大谷关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东林西路商业街B9号
联 系 人:李笑利
电 话:18637971378
代理机构:中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2
联 系 人:陈小纪
电 话:13460393942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