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林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000G24110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北林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正白三村(绥胜片区)、红星村(新华片区)、兴发村(新华片区)、新安村(新华片区)、富荣村(四方台片区)、兴胜村(四方台片区)、兴福村、隆太村、透井村(兴福片区)、新城村、民权村(兴福片区)、二龙村(兴福片区)、金林村(兴福片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30.70万亩,包括新建区、改造区;
2.4服务期限: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5招标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完成2024年北林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检测工作;
2.6质量要求:检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检测范围包含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及混凝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检测员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4年7月到2024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1874694113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恒大御景湾5号楼门市2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86231118
电子邮件:hljdj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