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项目二期建设工程
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垦建招字【2024】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垦利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2208-370505-89-01-126352),招标人为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营市垦利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项目二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垦利区广兴路以南、隆丰大道以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研发用房、管理服务用房、配套用房等建筑设施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总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15000万元。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14500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500万元。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测量、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技术交底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工程总承包(EPC)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工程资质要求:
1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1.3.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3.1.3.2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1.3.3 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无须提供,以投标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为准,本项工作由开标室内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核实。(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1.5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3.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5.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1.5.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2监理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监理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3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3.1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2.3.2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无须提供,以投标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为准,本项工作由开标室内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核实。
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2.4监理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2.5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5.1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12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垦利区全民健身中心A座东门)。
6.3.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垦利区绿洲路与宜兴路交叉口东南角鲁源水务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546-2525390
招标代理名称:东营市致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点:东营市垦利区绿洲路与宜兴路交叉口东南角鲁源水务办公楼6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46-2779977
监督单位:东营市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2895133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垦利区绿洲路与宜兴路交叉口东南角鲁源水务办公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252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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